佛山市光伏发电补贴,拟补贴0.3元/kwh发表时间:2019-08-09 18:01 管理办法(2019-2020年)》(征求意见稿) 公众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国发〔2013〕24号)、《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发展改革价格〔2019〕761号)、《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粤新能函〔2019〕358号)精神,促进我市光伏产业持续稳定发展,我局草拟了《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(2019-2020年)》(征求意见稿),并广泛征集了部门意见、公众意见,在汇总各方意见的基础上,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,形成了《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资金管理办法(2019-2020年)》(第二次征求意见稿)。按照程序要求,现在佛山市政府网、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上公布征求公众意见,征询意见时间为共5个工作日,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、电子邮件、传真方式反馈我局。如认为本政策措施存在违反《反垄断法》《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》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》,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,请一并提出。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: 1.信函寄往: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新能源和节能科,地址: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3号楼,邮编:528000。 2.电子邮件发至邮箱xnyhjnk@fsdr.foshan.gov.cn。 3.传真可发至0757-8303 0462。 附件:《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(2019-2020年)》(第二次征求意见稿) |